女表,金表,家庭佣工被判缓刑
* 来源: * 作者: * 发表时间: 2020/02/06 1:07:24 * 浏览: 0
一名女中年女工被手表判处缓刑(记者饶俊华通讯员郭润喜和罗庆辉)。客房服务公司指派了一名中年妇女为雇主服务。 7月31日,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女子有期徒刑10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3000元。王某49岁的家人在甘肃农村。几年前,他和姐姐来到武汉找份家庭佣工。今年2月1日,王和姐姐来到南湖路附近的一个社区工作。王发现雇主在浴室的珠宝盒里有一只欧米茄女表,一条金项链和一个水晶吊坠。到中午时分,当雇主没有注意的时候,王静静将上述物品装在口袋里。王离开后,老板林女士发现物品丢失,立即与家政公司联系。公司请王的姐姐到林女士家中解释情况。在返回姐姐的途中,王某趁姐姐的注意,将偷来的物品藏在路边垃圾桶旁边的雪堆里。到达林女士的房子后,王先生终于承认自己是偷了财产,并答应去躲藏处取回赃物。在Wang行驶的路上,警察来带走了他。作者:饶俊华国润西罗庆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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